桃園時事|怎麼有血?她借宿學長家竟遭性侵4次 色男狡辯下場曝 | ETtoday社會新聞 | ETtoday新聞雲
▲湯姓男子4次陪學妹就醫借宿其住處,趁其服藥後昏睡無力抗拒性侵得逞。
(示意圖/取自視覺中國CFP)記者沈繼昌/桃園報導桃園湯姓男子於2019年4月間,陪同學妹定期至醫院看診借宿其住處時,趁其服用藥物助眠昏睡後,連續4次乘機性侵得逞,學妹事都發現下體出血,質疑遭性侵,湯男幾乎都否認,僅坦承一次是學妹主動曾發生過親密關係,學妹一怒報警提告;桃園地院審理時,湯男否認犯行,辯稱是兩情相悅,法官根據受害女子陳述與醫院紀錄、校方性平調查等佐證,認為湯男矯詞不予採信,審結依乘機性交罪共4罪,各處有期徒刑3年8月,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,還可上訴。
桃園地院調查,年約30歲的湯姓男子與女子均為桃園市某大學學長、學妹關係,2019年4月間,學妹因有某疾病需固定至輔大醫院就診,由於女子租屋處與輔大距離較遠,因此湯男邀學妹至其住處借宿以方便隔日就診,湯男知道學妹在睡前有服用藥物助眠習慣,分別於2019年4月15日、19日、22日、29日借宿時,趁其昏睡後硬上得逞,學妹每次借宿後翌日都會發現下體出血,前幾次以為是月事來臨不以為意,後來感覺可能遭性侵,但湯男僅承認一次是女子主動趴在其身上才發生親密關係,因此報警提告。
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,湯男坦承與學妹有發生性行為各1次之事實,但辯稱均係經過學妹同意而為性交行為;其辯護人也辯護以被告與學妹曾為男女朋友,被告與學妹發生4次性行為時,縱有服用醫師開立之藥物,亦不致於使學妹毫無意識,被害學妹於本案係有意識且合意與被告發生性行為,本件除被害人單一指述外,並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有為本案之犯行等語。
桃園地院查出,被告與被害人為某校之同班同學,因被害女子患有疾病須定期至輔大醫院回診,被告常陪同前往,卻於案發時間1個月內4次趁女子就醫借宿被告家中,被告則趁女子服用藥物熟睡之際發生4次性行為,參考校方就本案事實召開性平會調查、被告於警詢、偵查與本院準備程序中陳述,還有被害女子手繪被告房間配置圖、自白書、道歉書、輔大醫院受理疑似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、醫院病歷紀錄單、學校調查報告暨錄音檔等佐證,足堪卻有犯行。
法官審酌,被告與受害女子為學長學妹關係,案發時為30歲,年長近10歲,明知其患有疾病須服藥治療,竟藉借宿其住處機會,利用女子服藥後身心狀態,同一個月內4度對女子為性交行為,犯後仍推卸責任矯詞否認,造成女子莫大身心壓力,難認具有悔意,地院合議庭審結,依湯男犯乘機性交罪,共4罪,各處有期徒刑3年8月,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,本案還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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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處: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30117/2424841.htm